高层住宅工程监理投标大纲(技术标)
二、监理范围 1.监理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土建、装修、安装、保修等)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均属于本监理范围,协助招标单位开展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2.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招标单位与承包单位编写开工报告,协助招标单位办理开工手续。 (2)协助招标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等方面的审核,审查现场总承包单位及指定分包单位组织架构及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资质,并审查其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状况。 (3)参加施工图会审。 (4)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图纸、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目标计划及保证体系、相关深化图纸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编制内容符合《建设监理规范》和监理大纲规定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大纲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 (6)编制内容符合《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旁站监理的标准(包括必要的驻厂监理)、人员和规定表式。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配备施工进度编制及熟练进度软件操作的专业人员,及时提供监理周报、月报,反映当月(周)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计量等情况,并须对短期、中期所预见之监理工作作出计划,列出有关规范数据、建议有效可行之措施等。 (8)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网的测设、基坑及环境监测、沉降观测及控制点线等的测量工作。 (9)核验审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按规定进行材质检验和复试,审查试验报告。 (10)施工过程中进行施工工艺检查,重点工艺项目必须旁站,并提供书面意见。 (11)协助及组织设计交底,并提供会议纪要。 (12)组织每周工程例会及有关专题会议,提供例会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 (13)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4)会同政府质检部门进行分部、分项及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进行质量评估。 (15)审核施工条件,三通一平情况、基础总平面布置。 (16)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度调整计划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计划。监察施工进度,分析偏差原因,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纪偏措施。 (17)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劳动力到位状况、施工机械配置及施工情况,并提供书面意见。 (18)核查已完工程呈报表。 (19)协助计算、审核有关合同条款所允许的索赔金。 (20)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招标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1)按设计的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或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22)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会同造价咨询单位或投资监理单位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配合造价咨询单位或投资监理单位和招标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23)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24)建立健全施工监理组织机构,落实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控制职责。 (25)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26)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强制性标准和方案组织施工。 (27)实施安全监理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作业、季节性施工和复杂气象条件下的施工安全、防火安全、高空作业安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施工用电安全、大型设备吊装安全等。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督查,现场巡查不得少于每天一次,并做好安全监理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