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理工程师如何规避职业责任风险进行自我保护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象是投资巨大、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建设项目,监理工程师所面临的责任风险十分复杂和巨大,非常有必要转移和分担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责任风险。随着《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建设监理制在我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监理的作用和地位己得到明确。但值得指出的是,在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方面,却存在许多盲区,人们只强调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但对监理责任的内涵这一关键问题至今未进行过深入探讨。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一项十分紧怕和重要的任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