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的扑救措施 第十三条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具体火灾采用窒息、冷却、隔离、抑制方法进行灭火。 第十四条 建筑物火灾的控制措施: 一、火从建筑物一端燃烧,向另一端蔓延,应从中间控制。 二、建筑物中间燃烧向两端蔓延,应从两端控制,以下风为主。。 第十五条 木料垛火灾的控制措施: 一、上风木料垛着火,从下风控制。 二、包围燃烧的木料垛,切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三、保护邻近木料垛及其它可燃材料和建筑物。 第十六条 油灌(油桶)火灾的控制措施: 一、冷却燃烧的油罐(油桶),降低燃烧强度,保护罐(桶)壁。 二、冷却邻近的油罐(油桶),防止温度生高引燃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