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性评价检查表(钢丝绳)
" 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 一.钢丝绳 1.钢丝绳无扭结.无灼伤或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锈蚀,无断股.断 丝数不超过标准; 2.润滑良好; 3.定期检查和进行静拉力试验; 4.使用中的钢丝绳禁止与电焊机的导线或其他电线相接触; 5.通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二.钢丝绳索具、钢丝绳连接、绳端固定 1.采用编结的方法连接时,编结长度符合规程规定,双头绳索结合段不应 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最短不应小于30cm。并试验合格; 2.用卡子固定的钢丝绳(绳端),卡子数符合规程规定.并不得少于3个. 连接片应压在长绳侧; 3.电动葫芦若采用双钢丝绳起吊,固定在卷筒护套上的一端,采用楔铁固 定时,应使用生产厂家专用楔铁; 4.在各式起重机卷筒上固定的钢丝绳.当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最少 应有5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