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开工前对施工方质量、安全监理交底
质量监理交底书 1、凡进场材料需检验的,请贵公司人员送有资质试验室检验(抽样时,现场监理人员或甲方代表须在场);如需见证,我公司现场监理人员、甲方代表与贵公司人员一起送有资质和计量认证指定试验室检验。具体规定按太仓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常用建筑材料见证送取样检验简明要求》的要求执行。 2、请贵公司把质保书、检验报告、复检报告、砼、砂浆配合比等原件让我现场监理人员验证,并将资料复印交我现场监理人员;并按要求进行报验手续。 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并作好个工序的过程控制,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查和记录。 4、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