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楼安全文明专项监控措施
内容简介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体系。 ①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考核标准。 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同时做到目标层层分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③监理部、施工单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检查安全管理机构运行和安全责任到位、目标分解、人员落实等情况,总结和布置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安全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④检查现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奖罚办法、责任到人的执行情况和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责任的执行情况。 ⑤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受培训人员进行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受培训的人员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⑥检查安全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板、物料提升机、塔吊、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签字盖章报监理部批准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严格控制人的安全行为 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到: ①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部门、班组和每个职工。 ②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核,未进行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人员的不得入岗。 ③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征,方可上岗操作。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