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工程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
适用范围 1.1. 本计划适用于项目一期工程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对象为人、物及环境。 1.2. 计划所涉及的单位与部门包括公司、项目经理部及本项目职责所规定了的各级部门。 1.3. 本计划有效期从公司各部门审批同意执行起到工程结束止;不准随意修改、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和按企业保密要求加以管理 1.4. 本计划既可用于指导项目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也可用于第三方审核及企业自己组织的内审,还可用于提供业主与相关方表明我们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承诺。 1.5. 本计划涵盖了公司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浙江省DBJ-903-2003标准的全部要求. 1.6. 本计划适用于与项目的材料、设备供应、机械租赁、劳务分包、工程分包的相关方,并对其施加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行为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