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照明工程灯具采购及安装招标资料
、 所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人员,包括投标人、评委、业主、代理商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纪律、法规进行工作。 二、 评委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标。不得对投标单位的一方有袒护行为。 三、 参加评标会专家在开标后至定标前不得离开评标会现场,不得接待客人,评委不得与其他人员谈论评标事宜。 四、 遇有本单位或亲属参加投标时,评委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 在定标前,评委不得对投标人就价格内容进行评判。 六、 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评委接触,或者干扰评标活动。如投标单位对评标工作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评标委员会须经集体研究后予以答复。 七、 如在会议上出现争议和分歧时,由评标组长决定,决定仍有分歧时,由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八、 请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关掉通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