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某工程码头(2×1000mw)监理大纲
3、监理服务范围 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江苏**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5万吨级煤码头、1500吨级大件码头、输煤栈桥(#1转运站为分界点)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建设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地基处理、土建施工、竣工验收直至达标投产等的监理工作。主要有如下: 1、施工监理 (1)协助发包人编写施工招标文件材料。 (2)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第三方开工准备工作。 (3)审核第三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危险点预控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工艺试验评定、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用量等。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5)组织施工图会审。 (6)工程进度控制:依据招标人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包括编制二级网络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第三方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第三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监理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发包人批准后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协助发包方建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转,使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编制有关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制度;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完成发包人授权的有关质量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 审查第三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为了实现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监理项目,监理人应做好施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及时参加三级和四级检验项目、所有隐蔽工程的检验工作,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质量跟踪和复验,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安全、质量工作例会和专题会。 按电力行业验评划分的规定及华电集团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进行工程各阶段、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8)工程造价控制:审核第三方的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协助发包人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负责组织工程量验收和签证。 (9)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电力部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和发包人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10)施工安全控制:协助招标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审查施工安全、劳动防护、环境保护以及汛期防洪渡汛等各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负责常规安全检查,参加或者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检查所有进场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资质和施工机具的检验证书,确保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机具检验合格有效;协助发包人做好现场施工平面管理,依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下达对施工单位的违章、违制罚款通知单。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缓施工”的通知,并及时通知项目法人。 (11)协助发包人组织召开工程调度协调会,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起草施工协调会会议纪要。 (12)合同管理:敦促和监督第三方执行好施工合同。 (13)信息管理:使用以网络为支撑的管理信息系统(MIS),进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运用软件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进度、投资的控制。监督施工单位和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录入、修改MIS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并负责其真实性。及时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告。 (14)审核竣工图纸并签字,并参与审查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15)参与发标人供货的现场开箱检验;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的检验资料的报审。 2、调试监理: (1)参与对调试单位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其合同的履行,维护发包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参与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及调试报告。 (3)协调工程项目的分部试运行工作。 (4)负责监理工程项目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 3、试生产期(机组及脱硫工程均通过168小时试运后6个月内)监理:对在试生产期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文件材料整理:编制整理监理服务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文件材料、图纸等,监理服务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