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内容为:公路改建工程路基土石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省道波莲至洛基公路改建工程,我合同段路基工程起点桩号K27+000,终点桩号K37+022,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一般路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m;主要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属于路基单位工程工程,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一册土建工程附录A,本分部工程划分为4个子分部工程,每个子分部工程划分3个分项工程,划分见下表。路基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按照下表划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