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工程监理投标大纲(河道改造 调水 景观)
1.3 监理目标 组建一个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项目监理部,依据国家和相应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府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按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本工程,实施全面监理,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基本满足施工合同要求。通过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系统的控制,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强化管理,全面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造价目标和工期目标,充分实现业主的意图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使工程投资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同时实现我公司的质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