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起自三环路,止于四坏路,全长约2500米照明设计范围和任务是全线道路照明。内容包括:设计说明,系统图,效果图。
设计依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主干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工程拟设置道路照明系统、配电系统、防雷系统、接地及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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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LED灯作为道路照明光源。
城市主干路的道路照明标准选用I级标准,具体指标为: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2.0 cd/m2,路面亮度总均匀度最小值0.4,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最小值0.7,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30 lx,路面照度均匀度最小值0.4,眩光限制阈值增量最大初始值10,环境比最小值0.5。城市次干路的道路照明标准选用Ⅱ级标准,具体指标为:路面平均亮度维持值1.0 cd/m2,路面亮度总均匀度最小值0.4,路面亮度纵向均匀度最小值0.5;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15 lx,路面照度均匀度最小值0.35,眩光限制阈值增量最大初始值10%,环境比最小值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