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防渗漏节点构造做法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地下工程的防水,应采用经过试验、检测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质量可靠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 地下结构迎水面(底板、外墙、顶板)应采用结构自防水混凝土。 在防水混凝土施工前项目部应审查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报告,并在施工期间对原材料、配比等进行实地抽查验证。 要特别关注结构自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地下结构的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盒)等薄弱环节,应重点核查细部构造措施是否严格按防渗漏节点做法施工。 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6。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提交项目部审查。 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不得小于C15,厚度不小于100mm,软弱土层厚度不小于150mm。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设计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施工完成后不得出现贯通裂缝。 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