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
1.2、监理工作内容 1.2.1、施工阶段监理。 在工程施工中进行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抓好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有关参与建设各方的全面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高质量按时完工。配合建设单位搞好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和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 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全体系。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图技术交底,负责审核施工设计技术交底的记录。 负责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有关工作。 审核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商的资质。 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图施工,禁止违章施工。当危及工程质量与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令,并出具书面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随时抽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负责分项分部工程核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组织各专业有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和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技术措施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审查工程材料品种、数量、规格和进价,并做好统计工作。 检查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和设备的规格、质量,确保其符合规范和设计封样要求,进行验收把关,并交付承包商保管使用。 审核设计变更,控制工程预算造价的增减。 监督各方对合同的履行,协调承包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参与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议。 督促并检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按档案馆存档要求收集和整理图纸、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在竣工后检查竣工资料,并移交业主。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交付使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业主委托的其他有关监理业务工作。 1.2.2、保修阶段的监理。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分清责任,提出方案,协调有关方的工作,督促承包方按时进行工程维修,确保保修阶段的质量,审核修复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