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一般实施细则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Q/YGS G 325.04—2002《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3 主管机构与分工 3.1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施工现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和对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与监督。 3.2 分公司(厂)施工管理部门会同项目工地生产(车间)办公室负责制订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规划,项目工地生产(车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将现场管理的实施情况及时向分公司生产科汇报。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汇集各项目施工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报。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巡视检查并整改发现的问题;现场门头要设置公司的标志,并公示下列内容。 4.1.1 项目现场设置“四牌一图” ⑴、施工企业概况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附图) ⑵、工程概况牌,其规格为高2m,宽度3m,离地面距离1m。(附图) ⑶、质量方针目标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附图) ⑷、健康、安全、环境方针牌,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附图) ⑸、施工总平面图,其规格为高2m,宽3m,离地面距离1m。(附图) 4.1.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比例合适,内容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