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之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办理: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 消防机构签发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 (3)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单位验证备案资料;建筑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资料; (4)建筑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报告; (5)防雷设施检测报告; (6)云南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抽样)取样检验报告及其他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 (7) 加盖竣工图章的建筑工程、消防系统竣工图及有关图纸壹套;施工单位竣工说明; (8) 吊顶内穿线敷设、防火分隔等隐蔽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记录、监理记录以及其他技术资料; (9) 消防工程试运行情况报告;自动消防设施调试报告; (10)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自验报告及意见; (11) 消防系统交接及人员培训的情况报告、培训证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名册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