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图一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图二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图三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图四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