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责任 (1)对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订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工程项目的业务承包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置一定数量专业安全员,并确定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明确施工承包、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订考核办法。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入场上岗,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文明负责。 (5)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并督促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 定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