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主体建筑为一座办公楼(101#建筑物)和一座住宅楼(102#建筑物),两座建筑物地下部分联通一体,地下一层,地下室基础平面大致呈“L”型。两座楼的正负零标高分别相当于绝对标高52.15和52.10m,办公楼地上裙房二层,主体十三层;住宅楼地上十六层。建筑总高度分别为49.05m和49.25m。根据该建筑物的特点,测量放线采用以 “内控法为主,外控制为辅”及“整体控制分区自成体系”的方法。
长沙某住宅工程测量施工方案-图一
长沙某住宅工程测量施工方案-图二
长沙某住宅工程测量施工方案-图三
长沙某住宅工程测量施工方案-图四
长沙某住宅工程测量施工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