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理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在开展监理工作中,将按照国家、行业和天津市有关建设监理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业主在中标后对监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及办法。 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可归纳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等。 根据监理规程及招标文件要求,监理的主要具体工作如下: (l)按期编报、修改、完成监理规划及计划,经业主批准后全面落实。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在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认真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按时批复承包人报送的文件。 (4)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核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其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可行并落实到实处。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按照业主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会议、监理会议,认真作好会议记录,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6)在承包人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永久性工程材料、基准点复核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合规、齐备的前提下,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验收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8)建立现场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业主规定的项目与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9)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对各种材料进行确认。 (10)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对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情况予以动态的监督和记录。 (11)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方案。 (12)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3)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组织分解业主批准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和业主下发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承包人按计划实施。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按时填报周、月进度统计表,当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时,要及时反馈或处理。 (14)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5)按验评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实量的验收。重点部位要求全频率验收。试验项目和试验频率不应低于规范规定频率的30%。验收后应认真填写工序质量验收单及有关记录。 (16)开展监理预控工作,总结以往同类工程的施工监理经验,通过文件发放、会议交流、现场指导等手段,明确规定出监理工作中应重点控制的质量环节,并规定监理这些重点环节的控制方法、检验手段,并在监理交底过程中向各级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真正实现以正确的工艺和方法监理承包人的施工,减少或避免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出现,对业主明确的必须旁站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同时做好旁站记录。 (l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要及时填写质量事故(缺陷)报告单报业主,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还要按照业主要求参与事件的处理。 (18)发布监理指令:根据合同文件和业主授权,对于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行为,要及时签发监理指令警告、制止或处理。 (l9)在承包人自保体系失效、质量失控、监理程序落实不利等违约行为出现时,经请示业主后发布停工令,并敦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在承包人报送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并经监理人员现场核实后签发复工令。 (20)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1)清单核算:按照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按分项工程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解和核算,及时、准确完成清单核算成果表。 (22)计量与支付:依据合同文件和程序要求,对承包人提交的中间计量单和月支付报审表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填写中间计量审批单、月计量汇总报审表,签发中期支付凭证并报业主审批,配合业主完成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23)受理承包人、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意向,驳回不能成立的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处理符合要求的变更申请,编制变更令并报业主审批后发布。 (24)对工程施工中有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相关情况,如:人员、设备、施工工艺、环境等予以关注和记录,受理索赔、分包等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后报业主批准。 (25)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6)按照业主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和期限,编制监理周报、监理月报、支付月报或其它报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 (27)建立上墙图表和工作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监理单位将在进场后20天内建立组织机构框图监理机构各岗位职责工程平面图关键部位平面或断面图、管线位置关系图和工程形象进度图、工程进度、支付"S"曲线图,工程月进度计划、实际进度统计对照表等。对于监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指令、记录或资料,要认真做好收发登记和统计分析,并建立控制性台帐。 (28)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结算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初验,审核竣工结算。 (29)负责日常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检查,监督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各种安全生产指示,指导和监督承包人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发预案、交通导行方案的制定、审批、落实等。 (30)签发交工证书并报业主审批; (31)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32)编制工程监理报告; (33)制定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4)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报业主审批; (35)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6)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7)内部考核:对监理人员进行内部工作质量考核,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违规的监理人员或监理行为,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正并预防再次发生; (38)其它
[天津]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一
[天津]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二
[天津]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三
[天津]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四
[天津]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大纲-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