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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人防工程(除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和驻京部队所属工程外)的质量监督、竣工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均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某市人防工程监督、竣工认可和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图一
某市人防工程监督、竣工认可和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图二
某市人防工程监督、竣工认可和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图三
某市人防工程监督、竣工认可和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图四
某市人防工程监督、竣工认可和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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