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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韶关地质勘察院2008年5月岩土勘察报告和2008年9月岩土工程补充勘察报告,3#、4#楼设计为人工挖孔桩基础,在岩土勘察报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中为东南方向4#、5#楼。(设计院对主楼位置和栋号有所变动,原4#、5#楼现更改为3#、4#楼)而补充勘察报告主要是针对1#、2#、5#楼位置变动进行的补充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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