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目录 第一章 测定总则及一般规定 1 §1—1 总则 1 §1—2 一般规定 1 第二章 水样的采集 5 §2—1 取样装置 5 浏览详细目录>> 内容简介 总则 1. 实验室应具有化学分析的一般仪器和设备,如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电导仪、pH、pNa、pX计等和常用的玻璃仪器以及电炉、高温炉、烘箱、水浴锅、计算器等设备。此外,还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所需等级的化学药品。 2. 为保证分析数据的质量,分析操作者应掌握各分析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技能,并对所测试的结果能进行计算和初步审核。 3. 对使用的贵重精密仪器或进行低含量分析时,为了保证仪器的灵敏度和分析数据的可靠性,必须采取防尘,防震、防止酸、碱气体腐蚀的有效措施。 4. 使用对人体有害的药品(例如汞,氢氟酸及有毒害的有机试剂等)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电厂专用水汽分析方法汇编-图一
电厂专用水汽分析方法汇编-图二
电厂专用水汽分析方法汇编-图三
电厂专用水汽分析方法汇编-图四
电厂专用水汽分析方法汇编-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