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基表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0%;三、四级公路应不小于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基底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2)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 3)泉眼或露头地下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导排措施后方可填筑路堤。 4)地基为耕地、土质松散、水稻田、湖塘、软土、高液限土等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局部软弹的部分也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5)地下水位较高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土方路基公路档案填写方法-图一
土方路基公路档案填写方法-图二
土方路基公路档案填写方法-图三
土方路基公路档案填写方法-图四
土方路基公路档案填写方法-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