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属IV等工程,规模为小(I)型。主要建筑物属4级,次要建筑物属5级。防洪标准为:设计洪水重现期三十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1480m3/s;校核洪水重现期二百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2230m3/s。
一、本合同应完成的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引K5+500.000~K11+000.000m洞段石方洞挖及一期支护(锚杆、喷混凝土、挂网钢筋及钢支撑等); (2)钢筋混凝土衬砌、钢筋制安; (3)止水设施埋设; (4)回填灌浆及固结灌浆; (5)不良地质洞段的处理; (6)钻排水孔及PVC管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