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路(上南路—金谊河桥)辟建工程监理细则

3.对需要旁站的部位和工序、在具体条件(施工单位已经检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时,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量检察员应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到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及时准确、真实的按内容认真填写,必须有可追溯性。同时旁站结束后,施工单位的质检员也应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20-04-30 11:08:38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61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建筑设计 / 中国古建 / 仿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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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路(上南路—金谊河桥)辟建工程监理细则-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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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路(上南路—金谊河桥)辟建工程监理细则-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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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路(上南路—金谊河桥)辟建工程监理细则-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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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路(上南路—金谊河桥)辟建工程监理细则-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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