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招标文件; (2) 由**钢铁集团设计院设计的本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图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现行建筑结构和建筑施工的有关规程、规范及验评标准; (4) 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5) 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现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6) 本公司的企业标准;本公司颁发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项目管理文件》; (7) 现场和周边的实际踏勘情况; (8) 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相关规范清单详本方案附表)。
- 福州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一
工程总用地面积:36430平米,建筑面积:14805平米,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为700吨(年处理垃圾25万吨)。配置2条350吨/日规模的机械式炉排垃圾焚烧系统(预留一条生产线作为二期工程,全部建成后日处理垃圾能力达到1050吨),并配置1台1。2万千瓦汽轮机发电机组,年利用余热可发电约6900万度。同步建设半干法+活性炭+布袋除尘烟气处理系统以及垃圾渗滤处理、灰渣处理等系统,所有环保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范要求,部分核心指标达到欧洲标准。
设计范围包括:室内生活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污水系统、室内雨水系统
编制于2013年,共18张。
锅炉钢架采用全焊接结构,室内布置,水冷壁采用悬吊膜式水冷壁。锅炉最大蒸发量为59.39T/H,锅炉水容积为125m3。过热蒸汽出口温度为400℃,出口蒸汽压力为4.0Mpa,给水温度130℃,设计效率79.2%,设计燃料为生活垃圾。水压试验压力为5.925 Mpa。钢结构采用手工电焊焊接,受热面管道采用手工全氩或氩弧焊打底、电焊盖面的方法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