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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道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下列测量工作: 1.1测定管道中心线及附属构筑物位置,并标出与管线冲突的地上、地下构筑物位置; 1.2核对永久水准点,建立临时水准点,核对接入原有管道或水道接口处的高程; 1.3施放挖槽边线、堆土界线及临时用地范围,测量管线地面高程(机械挖槽)或埋设坡度板(人工挖槽); 1.4将以上成果整理成测量放线成果单交公司测量班复测并签字。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图一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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