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企业工业厂房工程监理大纲
二、监理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理,还是只对工程项目建设某一阶段(如施工阶段)监理,或是仅对某一目标(如质量控制)监理,都应遵守工程项目监理的基本原则。 1、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项目法人所授的权限相一致。对监理工程师授权不但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同样要在项目法人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中予以规定,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工程师正常地履行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工程项目监理组织必须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其实质是总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社会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对外向项目法人负责,对内向社会监理单位负责。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要有健全的项目监理组织,完善的监理运行制度,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系统。 3、综合效益的原则 所谓综合效益的原则,就是既讲求经济效益,又要强调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亦即监理单位不仅按合同规定,单纯为项目法人谋求经济效益,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做到既对项目法人负责,又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4、严格、公正、热情服务的原则 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在项目监理活动中,应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处理项目法人与承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时应立场公正。尽管项目法人在合同中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但是不能以损害承建单位的利益来维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对承建单位应热情服务,使双方的利益都得到维护。 5、事前控制的原则 项目监理组织对工程项目监理就是在项目实施全工程中,进行全面控制。对每一项监理工作都有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应是事前控制。也就是说,在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时,必须对项目在建设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从技术、组织、经济等方面提出预控措施,防患未然,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再通过事中、事后的控制,达到有效的控制。 6、说服教育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是以独立的第三方介入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但项目法人和承建单位往往由于受本身利益驱动或对某些监理工作不理解,与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产生矛盾甚至出现违反政策和合同的问题。作为监理工程师在行使监理职权时应坚持说服教育,讲道理,宣传执行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以获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强调以说服教育为主,并不排除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规定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