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过程中监理要点(砌体、抹灰)
砌体工程(填充墙)
(1)材料要求
① 砌块应有出厂合格证,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d,砌块品种强度等级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砌块进场应按要求进行取样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 砌筑砂浆应在砌筑前按设计要求申请配合比,施工中要严格按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对材料进行计量、并充分搅拌。
④ 施工现场 砌块应堆放平整,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有防雨要求的要防止雨淋,并做好排水,砌块保持干净。
(2) 施工要求
① 砌筑砂浆搅拌后的稠度以5~7厘米为宜。
② 砌筑砂浆应按要求随机取样,留置试块送试验室做试验。现场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③ 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如砂浆出现沁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④ 填充墙砌筑用的空心砖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1~2d浇水湿润,加气砼砌块砌筑前,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⑤ 用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砼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砼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 mm。
⑥ 墙体砌筑前应先在现场进行试排块,排块的原则是上下错缝,砌块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若砌块长度小于等于300 mm,其搭接长度不小于块长的1/2,搭接长度不足时,应在灰缝中放置拉结钢筋。
⑦ 砌筑前设立皮数杆皮数杆应立于房屋四角及内外墙交接处,间距以10~15米为宜,砌块应按皮数杆拉线砌筑。
⑧ 砌块的垂直灰缝厚度以15 mm为宜,不得大于20 mm,水平灰缝厚度可根据墙体与砌块高度确定,但不得大于15 mm亦不应小于10 mm,灰缝要求横平竖直,砂浆饱满。
⑨ 砌块排列应尽可能采用主规格,除必要部位外,尽量少镶嵌实心砖砌体,局部需要镶砖的位置易分散、对称,以使砌体受力均匀。砌筑外墙时,不得留脚手眼,可采用里脚手,或双排外脚手,设计规定的洞口,沟槽、通管和预埋件应随砌随留和预埋,不得后凿。
⑩ 纵横墙整体咬槎砌筑,临时间断可拖斜槎,接槎时,应先清理基面,浇水湿润,然后铺浆接砌,并做到灰缝饱满,因施工需要留置的临时洞口处,每隔两皮砌体应设置2φ6拉筋,拉筋两端分别深入先砌筑墙体及后墙洞砌体各700 mm。框架柱构造柱上的拉结筋,应安放准确牢固,其外露部分应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墙上埋设电管时,只能垂直埋设,不得水平镂槽,开竖缝时不得锤斧剔凿,电管直径不宜大于25 mm,按规定固定好管阀,用水冲去粉末再用砂浆分遍填实,管阀埋设应在抹灰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