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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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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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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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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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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docx-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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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重设备安装现场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险情是指已经孕育、即将发生的可能招致伤亡事故的险情。安全排除重大险情即在伤亡事故发生之前安全地予以制止和排除。安全制止事故扩大,即在事故发生时安全地制止伤亡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包括不使在场人员继续遭受伤害和迅速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的伤害后果。在实施紧急救助以及事故调查完毕清理事故现场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发生新的伤害的危险,因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并有妥善安全的救助和清理现场措施。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这是国务院2009年1月24日发布的第549号文件,是最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内容简介 特种设备安装施工,施工范围包括:焊接、液压试验、防腐等。
  • 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条件
    1.基本条件 (1)充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关部门 (规划、消防部门)的批准(注1),在取得充装许可前,充装站不得对外营业; (2)充装单位的场地、厂房、设备和充装工艺设施应当是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3)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应充装工作需要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能够有效实施; (4)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具有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的信息化平台(仅限易燃有毒气体充装 ),采用信息化技术对气瓶充装过程进行管理; (5)具备充装介质的储存能力,并且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由充装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用气瓶除外 )(注2); (6)充装单位应当具备气瓶维护保养的能力和设施,负责对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进行标志制作和维护保养。 注1:(1)新取证和搬迁的充装站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换证的充装站应当具有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或者能证明其为合法经营的行政许可文件(如《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 ); (2)按照消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充装站申请消防验收合格后获得的消防鉴审合格意见书等。 注2:充装介质储存能力和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依据各省级 (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 特种设备锅炉安装许可条件
    1.人员 1.1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安装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安装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理化检验、起重、筑炉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如下: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安装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助理工程师职称, 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2)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安装工艺工作经历和锅炉或者机械类相关专业教育背景,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3)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焊接工作经历和焊接或者焊接相关专业 (材料、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 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备RTⅡ级或者UTⅡ级无损检测资格,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备RTⅡ级或者UTⅡ级无损检测资格4年以上; (5)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产品检验工作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6)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7)材料与理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焊接与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1.2其他人员 安装单位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应当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其他人员数量 注 :(1)带 * 号者,外委的不要求; (2)技术人员数量,是指锅炉、热能、化工机械、暖通、焊接、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等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数量; (3)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焊工中,配备FeⅡ及以上类别材料 (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试件合格项目的焊工人数比例不少于50%。 2.工作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室、资料档案室和仓库。 3.设备设施 安装单位的安装设备及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应当满足表2的要求。 表2 安装设备及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注:带 * 号者允许租赁。 4.工作外委 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允许外委, 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光谱检验不允许外委。 5.质量保证体系 除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条件)要求外,其程序文件、工艺文件还应当满足本文5.1和.5.2 条的要求。 5.1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中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 (1)图样资料审查; (2)变更设计图样联系; (3)开箱验收、基础复验和施工检验验收等。 5.2安装工艺文件 安装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结合锅炉实际类型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 (1)焊接工艺; (2)胀接工艺; (3)无损检测工艺; (4)校正、组合工艺; (5)吊装工艺; (6)耐压试验工艺; (7)筑炉工艺; (8)烘炉、煮炉或者化学清洗工艺; (9)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工艺; (10)炉排及辅机安装调试工艺; (11)试运行工艺; (12)其他有关工艺。 6 .试安装 (1)试安装应当是相应级别的锅炉整机安装工程;  A级试安装样品应当为散装锅炉,如果试安装样品为整装锅炉,则应当在许可证中给予限制; (2)试安装工程的设计和受压元件制造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试安装前,安装单位凭许可受理决定书向施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注); (4)试安装工程应当经耐压试验、总体验收合格。 注:试安装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其试安装过程应当接受监督检验。 7.换证业绩 安装单位换证时,许可周期内应当具有与持证级别相应的安装或者改造、修理业绩,否则换证评审时按照首次申请取证的要求准备试安装工程。 申请"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许可周期内与持证级别相应的产品安装或者改造、修理业绩不少于4台。
  • 特种设备气瓶制造许可条件
    1.基本条件 1.1人员 1.1.1技术负责人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许可产品制造或者检验工作经历、本科学历和工程师职称。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及设计、材料、工艺、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以及气瓶的旋压收底及收口、纤维缠绕气瓶的缠绕及固化、非金属内胆成形、内装填料气瓶的填料充填及固化、低温绝热气瓶的绝热材料包扎和抽真空等其他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注表1),其职称和资格应当不低于表1的要求。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气瓶制造、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2)焊接及热处理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焊接及热处理工作经历和焊接、金属材料以及相关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 (3)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气瓶产品检验工作经历和机械、焊接、材料、无损检测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4)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和机械类或者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5)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应当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岗位培训,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表1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职称和资格 注1:产品制造过程中无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等过程的,不需要配备相应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1.3技术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其数量应当不低于表2的要求。 表2 技术人员数量 注2:机械相关专业,包括过程装备制造与控制 (化工机械)、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等;焊接相关专业,包括焊接、金属材料等。 1.1.4焊工 (1)焊接结构气瓶的制造单位应当配备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持证焊工,焊工持证项目应当满足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焊接方法、金属材料种类和位置等条件要求; (2)制造单位焊工人数应当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并且不少于8人。 1.1.5无损检测人员 制造单位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持证项目,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和数量应当不低于表3 的要求。 表3   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和数量 (注3) 注3:一人具有多个持证项目时,可按不同项目分别累计;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计入无损检测人员数量中;许可子项目的相关产品标准中没有相关无损检测方法要求时,可以不配备相应持证项目的无损检测人员。 1.1.6检验与试验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许可产品制造过程检验和批量检验与试验的要求,配备满足产品所需要的检验与试验人员。 1.2工作场所 制造单位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许可产品制造各工序所需要的生产场地,瓶体的冲压成形 (包括金属坯料冲拔和板材深拉伸成形 )、管制瓶的旋压收底及收口、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纤维缠绕气瓶的缠绕和固化以及非金属内胆成形、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脱脂清洗、绝热材料包扎及抽真空等工序在生产场地内完成; (2)各制造工序在生产场地内按照生产流程合理布置; (3)承压部件焊接工序在室内进行;应当对气瓶上的所有焊缝 (包括非承压焊缝)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方法按照GB/T 33209《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执行;焊接工艺评定应当在本单位生产线的设备上进行,由本单位操作技能熟练的焊工焊接试件(或者试样瓶); (4)具有原材料和焊接材料存放需要的库房或者专用场地,具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5)具有与许可产品相适应的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爆破试验以及其他相关试验的专用场地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6)许可产品的检验与试验工作应当在同一生产场地内完成; (7)具有许可产品无损检测所需要的专用场地 (曝光室、暗室等); (8)具有保管产品技术质量档案、法规标准等技术资料的专用场所。 1.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许可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材料切割、成形、机加工、焊接、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起重、热处理、表面处理、填料充填及其固化和烘干、复合材料缠绕以及固化、非金属内胆成形、低温绝热气瓶的抽真空等设备,以及必要的工装和模具等。 1.4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1)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许可产品制造过程的逐只检验项目和批量检验项目所需要的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如检验平台、无损检测、化学分析、拉伸试验、冲击试验、金相检验、非金属内胆材料性能测定、耐压试验 (外测法试验装置需配有经校准合格的标准瓶)、气密性试验、爆破试验、压力循环试验等仪器及装置; (2)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批量检验试样制备所需要的加工设备以及试样检验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 1.5工作外委 (1)瓶体的热成形加工、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填料制造、纤维缠绕等制造过程,不允许外委; (2)纤维缠绕气瓶制造单位在已具备与本单位气瓶相适应的内胆制造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将内胆外委给具有相应气瓶制造资质的单位。 1.6产品批量管理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许可产品批量生产的条件,按照批量管理的要求进行产品的制造、检验与试验,产品的质量记录、检验报告等应当按批存档,并且出具产品批量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记录应当具有主体材料、焊接材料以及关键工序工艺参数和操作人员的可追溯性。产品批量的定义见《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7产品安全性能的制造保证能力 (1)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独立完成气瓶制造和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能力,保证产品安全性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气瓶产品安全性能应当满足《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使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协调标准以外的标准制造气瓶的,制造单位应当提供采用的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气瓶的安全性能不低于《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的符合性申明材料; (3)制造单位应当制定包括许可产品所有制造过程的工艺规程 (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规程。 1.8试制造(注4) (1)试制造样品的规格能够验证制造单位申请许可范围内所需要的制造能力和检验能力; (2)试制造样品取得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并且满足《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试制造样品的设计参数和制造工艺覆盖许可申请范围,制造工艺应当包括成形、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理化试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过程; (4)每个申请许可子项目试制不少2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合格品 (试制造样品合格品应当完成涂装前的所有工序以及检验与试验,检验结果合格 ),另外还至少有1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在制品,在制品应当覆盖冷热成形、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纤维缠绕及固化、填料的充填、低温绝热气瓶的抽真空、真空检漏等主要制造和检验工序 (注5); (5)试制气瓶合格产品每个批量的气瓶数量,除长管式大容积气瓶、低温绝热气瓶产品不少于10只外,其他许可的产品应当不少于50只。 注4:试制造样品需要作为产品销售使用的,其试造制过程应当接受监督检验。 注5:如果2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合格品和1个批量的试制造样品在制品不能包括的许可产品制造工艺,可以通过增加试制造样品来满足对所有制造工艺的覆盖要求。 1.9制造质量追溯与公示 制造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气瓶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出厂产品的制造质量信息。 2.专项条件 2.1无缝气瓶(B1)
  •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管理细则
    为规范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验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监检工作有序进行,特编制本细则。
  • 基坑坍塌事故应急预案安全
    本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工程
    本工程为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干渠工程(输水隧洞)施工第十三个标段,输水洞线桩号40+817.22~44+722.04,全长3904.82米,主要工程量包括: 标段内的输水盾构隧洞和现浇隧洞、3#盾构接收井(南干渠工程已建),18#盾构两台双始发井,37~38号二衬施工竖井、56~58#排气阀井、亦庄水厂分水口、第五管理站房屋建筑工程、水机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自动化系统土建工程、防护工程、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永久安全监测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
  •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文档
    通过对施工全过程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几率较大,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较严重,列为项目工程的重大危险因素。
  •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设计
    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保证措施,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中遵循的原则
  • 基坑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预防或减少潜在安全事故,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给项目带来损失,使项目在面对重大突发事故危险时,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等重特大事故的紧急情况,能迅速反应、快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理,正确救护,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针对基坑坍塌及失稳、编制本事故应急预案。
  • 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湖杭
    为加强对坍塌事故的防范,并对可能引起坍塌事故因素进行分析,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发生后的枪险救灾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编制本事故应急预案。
  • 上海某工程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内容简介 在本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中,由于电器设备、电缆反复移动,临时用电的作业人员多、环境在不断变化,工地触电事故随时可能发生。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场所、其目的是保障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 上海某工程触电事故应急预案_
    为了保障本项目施工用电的顺利进行,保证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地控制危险源,尽可能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项目触电应急预案
  •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内容简介 本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较全面,适合公路、铁路、建筑施工编制使用,预案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为依据,较标准,规范。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对该项目工程存在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及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①坍塌事件 1、严格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严格按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初期支护,二衬按规范要求施工。 3、深基坑施工监测必须真实,支撑应力要达到设计要求。 4、做好降水、防排水系统。 ②触电事件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作业。 2、各种电气、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安装,操作。 3、现场机械设备各种电缆布设规范。 4、雨天严谨露天焊接作业。 ③地下管道管线断裂事件 1、施工前对管道管线进行探测,确认埋设深度及走向,并明确标识。 2、优化施工方案,采取最佳施工方案。 3、对各种管道进行施工监测,一旦发现监测数据达到警戒时,采取相应措施。
  • 防台防汛事故应急预案文档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标段的台风、暴雨、洪涝等灾害性天气。
  • 某工程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本段地势平坦,线路在204省道、神延铁路中间,区域内主要为农田、村庄、煤矿。
  • 某工程综合事故应急预案文档
    管柱桩焊接过程中电焊机漏电等其它机具违章操作,无漏电保护措施,或带电移动导致触电事故或电气火灾事故。
  • 储备厂、灌瓶厂事故应急预案
    内容简介 我公司各分公司所属的液化气储备厂、灌瓶厂,担负全市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和灌装任务,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在正常生产、自然灾害及设备本身存在缺陷等情况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为了随时应付可能发生的事故,在事故状态下进行有组织的灭火、抢修、抢救,防止爆炸,杜绝次生灾害,减少事故损失,对事故处理做到组织完善、准备周密、职工训练有素,特制定本方案。
  • 某县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为保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组织救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 事故后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一)四级体系: 1、预案(手册,综合性描述) 1)、对紧急情况的管理政策 2)、预案的目标 3)、应急组织 4)、责任:由一系列为实现紧急管理政策和预案目标而制定的紧急情况管理程序组成,包括对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恢复的程序以及训练程序,事故后果评价程序等。
  • 某县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章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 某电业局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是供电企业员工、用电户常见的事故,也是企业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从触电者的最终伤害程度来看,当触电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获救的。编制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触电受伤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出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本应急预案适用本企业所有从事生产的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全文共计8页,3千2百余字
  • 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内容简介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 吊装机械设备倾覆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起重设备倾覆等重大事故后,按照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开展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现场条件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救援措施。
  • 特种设备检验制图 V2.0下载
    特种设备检验制图是特种设备检验行业应用软件,主要功能一是检验简图及部位图的编辑,二是检验数据的标注和管理。软件行业针对性强,上手快易使用,制图简单轻松快捷,省心省力省时间。
  • 如何理解、确认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有营业执照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多数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或者产权人,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 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委托人士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用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明确使用单位。 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 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器用气瓶的使用单位是产权单位。
  • 特种设备安装施工专项方案
    特种设备的焊接工作,均由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焊工合格证的焊工担任。焊接采用氩弧焊,00Cr17Ni14Mo2管对接焊丝牌号H03 Cr19Ni12Mo2Si。设备组装完成后换热器的管程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13.3MPa,注意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能大于25mg/L。
  • 19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资料
    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 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某建筑公司特种设备安拆资格证
    特种设备一般指起重运输设备,安拆该类设备必须得有安拆资格证(一般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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