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东某公路大桥测量工作管理细则
1.1 目的 为确保证湖北鄂东**公路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测量工作处于受控状态,依据业主对各参建单位的招标文件和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各级测量部门的职责,理顺相互间关系,编制本项目测量工作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鄂东**公路大桥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的各种测量工作。 1.3 本细则管理对象为总监办测量中心、监理单位测量部门、施工单位测量部门。 1.4 各测量部门测量人员应遵守的准则 ⑴ 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之前,应读审设计图纸,了解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文件规定的测量技术要求,选择合理的作业方法,制定测量实施方案。 ⑵ 对所有观测数据,应使用规定的手簿随测随记。文字与数字应力求清晰、整齐、美观,不得任意撕页,记录中间也不得无故留下空页。对使用的数据均应由两人独立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取用。对采用电子记录的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 ⑶ 施工测量成果资料应进行检查、校核、整理、编号,分类归档,妥善保管。 ⑷ 现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仪器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⑸ 用于施工测量的仪器和量具应定期送交有计量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定,并在其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要求在测量前和测后也应进行校核的仪器、量具,可参照相应的规范进行自检,并保存自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