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版)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2〕1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4〕71号)的精神和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要求,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对《云南省用水定额》(DB53/T 168-2013)进行增补、修订,并按程序完成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云南省用水定额(报批稿)》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意,授权省水利厅印发。2019年12月20日,《云南省用水定额》(2019年版)经云水发〔2019〕122号正式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云南省用水定额》(DB53/T 168-2013)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