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分区深汕西六路-交通工程设计cad全套施工图(含设计说明)
本图纸为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分区深汕西六路-交通工程设计cad全套施工图(含设计说明);包括:设计说明、图纸目录、交通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
交通安全设施断面图布置图
标志布置一览表
路名标志设计图
双柱箭头牌结构图
单柱标志大样图
标志板支撑结构图
交通标线大样图
交通标志版面设计图
甲型护栏大样图
乙型护栏大样图
示警桩大样图
太阳能防撞桶大样图
太阳能分道指示器大样图
交通工程数量表
等;设计规范,内容详实,可供参考学习。
设计说明
1、 概述
深汕西六路设计路线起点接规划沿河路,路线呈南北走向,穿过324国道后,路线走向主要受两个地块的用地红线控制,一是恒兴饲料公司用地红线,二是正在开发的康强地块用地红线,本道路沿恒兴公司用地西侧穿过后,再绕行至康强地块西侧,在与中恒二路交叉后,线位按原规划线位布置,终点接深汕大道北。
2 、设计依据及标准
2.1主要设计依据
(1)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汕西六路工程-初步设计》鉴修文件;
(2) 我院道路专业提供的主体设计图;
(3) 业主及相关单位意见;
(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5)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6)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8)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
(9)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10)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11) 《深圳市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图样》;
(12) 各专业其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
2.2主要技术标准
(1)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2) 设计车速:40km/h;
(3) 标志结构计算风速:50年一遇,35m/s。
(4) 交通等级:中型交通
3、设计内容
3.1交通标线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导向车道线、停止线、人行横道线、导流线、公交停靠位标线等等。
所有道路标线均采用深标Ⅱ型高规格热熔反光涂料,内混玻璃珠焊料21~25%);耐磨性:200转/1000g后减重≤65mg;抗压强度≥13Mpa;软化点:100℃~120℃;标线实测厚度≥2mm;
连续设置的实线类标线,应每隔15m设置排水缝,其他标线有可能阻水时,应沿排水方向设置排水缝,排水缝宽度一般为3cm~5cm。
3.1.1、车行道边缘线
车行道边缘线为实线,用以标示车行道边缘。线宽15cm,车道边缘线采用白色实线。
3.1.2、公交车停靠站标线
公交停靠站标线用以标示公交车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的路径和停靠位置,颜色黄色。
3.1.3、 车道分界线
(1)可跨越同向行车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一般线宽为15cm;计算行车速度<60 km/h,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00cm和400cm。
(2)双黄实线
双黄实线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用作单方向有两条或以上机动车道而没设置实体中分带的道路中心线,线宽15cm。
3.1.4、导向车道线
导向车道线,是设置于路口驶入段的车行道分界线,用以指示车辆应按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位置。线宽15cm,白色实线。
3.1.5、人行横道线
路口设置人行横道、停止线、导向箭头及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又称斑马线),即表示一定条件下准许行人横穿道路的路径,又警示机动车道驾驶者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线宽40cm,白色实线,人行横道宽6m。
3.1.6、导流线
导流线设置于道路分合流口,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导流线颜色白色,与道路中心线相连时,也可用黄色。外围线宽20cm,内部填充线宽45cm,间隔100cm。倾斜角为45°。
3.1.7、导向箭头
导向箭头用以指示车辆的行驶方向,箭头长度6m,颜色白色。
3.2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的上部结构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悬臂式、门架式等大型标志设计采用50年一遇,风速35m/s,单柱等小型标志采用27.1m/s的设计风速。标志面板反光膜均采用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3.2.1、减速让行标志
有渠化岛的路口,于右转弯处设置减速让行标志,与减速让行标线配合使用,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人应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交通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及行人优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路口。标志采用单柱结构,标志形状为边长90cm的倒三角形,白底、红边、黑字。
3.2.2、限速标志
于路口进口位置设置限速标志,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限速标志或者另一块不同限速值的限速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单位为km/h)不超过标志所示值。标志采用单柱结构,标志形状为直径80cm的圆形,白底、红边、黑字。
3.2.3、禁停标志
于路口进口位置设置禁停标志,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该标志采用单柱结构,标志形状为直径80cm的圆形,蓝底、红边、红斜杠。
3.2.4、步行标志
于人行道起点位置设置步行标志,表示该段道路只供步行,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该标志采用单柱结构,标志形状为直径80cm的圆形,蓝底、白边、白图形。
3.2.5、自行车行驶标志
于自行车道起点位置设置自行车行驶标志,表示该段道路只供自行车行驶。该标志采用单柱结构,标志形状为直径80cm的圆形,蓝底、白边、白图形。
3.2.6、路名标志
于路口出口道位置设置路名标志,告知行人或车辆驾驶者所在道路名称。标志采用双柱双面结构,标志形状为边长150cm×50cm矩形。
3.2.7、交叉路口告知标志
于大型平面交叉路口前渐变段起点处或交叉路口前30~80m处设置交叉路口告知标志,用以告知前方交叉路口形式、交叉道路名称、通往方向信息、地理方向信息等。标志采用悬臂式,标志形状为边长560cm×250cm或400cm×240cm矩形。
于交叉路口导流岛内适当位置设置小型指路牌,用以指示右转车辆即将进入的道路。标志采用双柱式,标志形状为边长200cm×60cm五角形。
3.2.8、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于路口导向车道前适当位置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用以表示车道的行驶防线。标志采用悬臂式,标志形状为边长400cm×240cm矩形。
3.2.9、人行横道标志及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
于人行横道两端适当位置,并面向来车方向设置人行横道标志及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表示该处为人行横道及无障碍坡道。该标志与人行横道线同时使用。该组合标志采用单柱结构双面结构,人行横道标志形状为边长80cm的方形,蓝底、白三角、黑图形;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形状为边长80cm的方形,蓝底、白边、白图形。
3.3安全设施
3.3.1、路侧甲型护栏
考虑到道路人、车流较大,为提升交通安全,于未设置机非绿化分隔带的路段及路口设置甲型护栏,实现机非分流,更好的保障交通安全与顺畅。
3.3.2、 中央乙型护栏
深汕西六路为双向四车道,为有效分离对向交通,提升交通安全,于中央设置乙型护栏,乙型护栏端头设置反光防撞柱。
3.3.3、 太阳能防撞桶
于分流岛端部设置太阳能防撞桶,用以警示驾驶着前方道路情况发生变化,并在发生交通事故事起到一定的缓冲、阻挡作用,降低事故危险程度。
3.3.4、太阳能分道器
在渠化岛分流处设置太阳能分道器,以提高道路可视安全度。
4 、其他设施
4.1、本项目所有车行道分流处及渠化岛分流点前端应设置反光防撞桶、车道指示器等交通安全设施,若车速较快,反光防撞砂桶应三个以上组合应用,摆放布设位置形状如三角形,摆放方向都应一致。
4.2、全路段渠化岛周围、水泥墩端头、车道指示器端头及危险处均粘贴铝背基超强级反光膜。
5、施工要求
5.1、 交通标线
5.1.1、所有道路标线均采用深标Ⅱ型高规格热熔反光涂料,内混玻璃珠焊料21~25%);耐磨性:200转/1000g后减重≤65mg;抗压强度≥13Mpa;软化点:100℃~120℃;标线实测厚度≥2mm;
5.1.2、标线的颜色、厚度、宽度等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要求。
5.1.3、标线涂料应具有与路面粘结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抗滑性等特性,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5.1.4、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一致、间隔相等、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条流畅、厚度均匀,表面平整,无明显起泡、开裂、发粘、脱落等现象。
5.1.5、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设计要求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规定办理。
5.1.6、交通标线与标记施工前要清扫地面,除净灰尘杂物和泥土,然后按设计或原有的线形要求放样漆划。标线或底漆涂划后,应放置锥形反光橡胶体或其他护线物体,需待标线干燥后才能撤走。
5.1.7、交通标线与标记施工应禁止在雨天和潮湿冰冻的路面上进行。对常温型涂料施工时气温不低于5℃,对热熔型涂料施工时气温不低于10 ℃。
5.2、交通标志
5.2.1、 材料
所有标志材料均须满足《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的相关要求。
指路、车道标志反光膜采用Ⅴ类膜,其余单柱式均采用Ⅳ类膜,反光等级为超强级。
交通标志上部结构采用Q235结构钢,螺栓采用Q345钢。
钢制立柱、横梁、法兰盘及各种连接件应采用热浸镀锌处理。
标志基础顶面应下沉,地脚螺栓应采用混凝土包封。
5.2.2、制作及安装
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要求定位和设置,并保证视线良好,当标志牌设置点有树木、结构物等遮挡时,应适当调移位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进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一般路段,对于路侧柱式标志,标志板内缘距道路边缘不得小于250mm,标志板下缘距地高度为 2.5m,悬臂式标志距路面距离不小于6.0m。
安装在人行道上的标志牌必须旋转一定角度,不能堵塞人行道。
在安放标志立柱底脚时,应用水平尺校准至水平,混凝土砂浆必须捶捣密实,同立柱连接的螺栓应拧上,螺纹周围应擦上牛油。立柱底脚法兰边线应与道路边线平行,基础的表面应砌筑光滑 。
交通标志杆的安装应在基础浇筑后养护一阶段,待形成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立杆完成后,再装标志板。
5.2.3、标志支撑结构
a. 钢支撑结构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b. 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撑结构,应设防雨帽。
c. 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电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的要求。
d. 安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
e. 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
f. 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应加以保护,以避免钢材或铝合金的锈蚀。
g. 钢铁件在涂装处理前应进行脱脂、除锈等预处理。处理完成后进行热浸镀锌,镀层表面应具有实用性光滑,无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镀漏等缺陷。镀层厚度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螺栓螺母及连接附件等紧固件也应进行镀锌处理。立柱等大型构件的镀锌量不低于600g/m2,螺栓等小型构件不低于350g/m2。法兰盘须用混凝土包封,包封层厚度须满足包封层顶面高于地面15cm。
6、其他
1、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行车安全,各类交通标志牌的施工在保证其自身的安全和牢固的同时,其基础设置时应注意对现有管线的保护,如有矛盾,适当调整交通标志的位置。
2、施工中禁止采用现拌混凝土、现拌砂浆和袋装水泥,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根据《深圳市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深建字〔2007〕200号]》要求,预拌砂浆的生产需严格满足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深圳市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编号SJGll-2004)、《深圳市预拌(湿) 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范》 (编号SJGl2-2004)的要求。混凝土须满足《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用砂管理防止在工程上违规使用海砂的通知"(粤建质函【2013】450号),根据《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的规定,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为0.1%。
4、未尽事宜按相关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