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按部位要求分为两大部分:一为地上部分,称为上部建筑;二为地下部分,称为地下基础。基础坐落在地基上,地基是基础的持力层。因此,天然状态下的持力层称为天然地基;如果经过人工处理的地基,则称为人工地基。基础按埋设的深度,又分为深基和浅基两大类。一般埋深小于5m的称为浅基,埋深超过5m的称为深基。深基又分为桩基和沉井等。按结构分,又分为条基、独基和箱基等。
工程基础采用天然地基独立基础,基坑中的孤石应挖除,基底未达到持力层的应超挖到持力层以下200mm。且每边扩出基础1.0m,用碎石夹砂(碎石:中粗砂=3:7)填至基底并压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7,且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200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