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理工程师对基坑挖土及支护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2009)87号文件的要求,基坑深度超过5米或基坑深度超过3米土质差且基坑周边有建筑物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施工单位应编写基坑挖土及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专家论证后方可组织实施。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14-01-26 16:17:17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4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建筑 / 建筑技术 /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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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理工程师对基坑挖土及支护工程-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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