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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适用与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且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影响时,应对基坑(槽)、管壁进行支护后再开挖。支护方法有排桩墙支护、水泥土桩墙支护、锚杆及土钉墙支护、钢或混凝土支撑,地下连续墙、沉井与沉箱、降水与排水等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质量监理细则-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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