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于:2015-11-10 16:58:59 来自: 工程造价资料 / 工程造价管理 / 其他
0
2.98分

1、为规范工程结算管理,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工程结算,必须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对验收后决定需要返工的工程或需要修补的工程,返工和修补合格后方能提交办理结算,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工程一律不得办理结算。

道管处工程结算管理方法-图一

道管处工程结算管理方法-图一

点击立即下载源文件

特别声明:本资料属于用户上传的共享下载内容,仅只用于学习不可用于商业用途,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 联系站方删除!

收藏
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点击分享

点击查看更多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