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施工工艺标准
7 质量控制 7.1 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2 切断钢筋宜用砂轮切割机或其它专用切断设备,严禁采用气割方法。 7.3 压模、套筒与钢筋应相互配套使用,不得串用,当套筒两端外径和壁厚相同时,被连接钢筋的直径相差不得大于5㎜。 7.4 挤压操作时采用的挤压力、挤压道数、压痕总宽度、压痕直径(或挤压后套筒长度)等,均应符合型式检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要求。钢筋接头压痕深度不够应补压 ,超压者应切除重新挤压 。 7.5 为了保证挤压设备正常运转和提高接头的合格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压力进行标定。 7.5.1 挤压设备使用前。 7.5.2 挤压设备大修后。 7.5.3 油压表受损或强烈震动后。 7.5.4 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它原因时。 7.5.5 挤压设备使用超过一年。 7.5.6 压接头数超过5000个。 7.6 高压泵应用液压油、油液应过滤,保持清洁,油箱应密封, 防止雨水灰尘混入油箱。 7.7 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