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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溺水的安全措施;遇水体危及施工安全时,坝和围堰内施工人员、设备必须立即撤出;拆除坝和围堰时,应先清除施工区域内影响航行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围堰应拆除干净,不得阻碍水流和航道。
明挖基础工程导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图一
明挖基础工程导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图二
明挖基础工程导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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