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础工程导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进入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止溺水的安全措施;遇水体危及施工安全时,坝和围堰内施工人员、设备必须立即撤出;拆除坝和围堰时,应先清除施工区域内影响航行和污染水体的物质;围堰应拆除干净,不得阻碍水流和航道。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19-03-20 12:16:45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3 评论数: 0 分类标签: 电气工程 / 电气施工设计 / 施工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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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挖基础工程导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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