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电梯井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总高为106.7米,电梯井剪力墙厚度为300㎜。因设计变更,10#楼东侧增加两部电梯(见下图)。设计变更发生时,主体已施工至13层,且10#楼塔吊与电梯井道位置重合。根据当时建设单位要求,待主楼主体完工、塔吊及基础拆除后再组织施工。
[洛阳]商业住宅10#楼工程新增电梯施工方案-图一
[洛阳]商业住宅10#楼工程新增电梯施工方案-图二
[洛阳]商业住宅10#楼工程新增电梯施工方案-图三
[洛阳]商业住宅10#楼工程新增电梯施工方案-图四
[洛阳]商业住宅10#楼工程新增电梯施工方案-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