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8.4重大事件上报程序 当发生重大事件后,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现场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负伤人员和财产,并由现场负责人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抢险救护队、项目部领导,主要说明紧急情况的性质、地点、发生的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救护,如需要救护车辆由项目调度郭宇航负责拨打120、119等求救电话联系。监理办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组织车辆、设备、人员和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如遇重大事件可请求启动 “重大事件应急响应预案”。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抢险结束后,应尽快恢复生产,总结经验教训,修订预案,加强教育,严防同类事件重复发生。 9、隧道施工的安全预防措施 9.1、隧道施工应作为工程项目的重点,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工地安全标准,全面规划,合理安排,规范指挥行为、作业行为和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9.2、检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照《公路施工技术规范》、《公路隧道设计规范》和设计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条件,科学选定开挖、支护、衬砌方法和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并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 9.11、隧道各工序全面展开施工后,应尽早安排洞门施工。一般情况下,衬砌完成50米即应做好洞门端墙、翼墙。任何情况下,衬砌完成100米以上时,必须做好洞门。 9.12、洞内通风系统应做出设计,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通风设施制定维修使用制度,专人负责。通讯设备应优先安排,保证及时供应到位。 9.13、成洞地段,供电线路必须正规架设。未成洞段必须采用低压照明、动力线电缆供电,并应固定位置架空敷设。 9.14、爆破器材应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制度,严禁库外存放,现场领工员应具体负责领用审批,掌握领用和退库数量。 9.15、运输道路应设专人养护,车辆司机和联络员要建立可靠的信号联系,实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非司乘人员搭乘运输车辆;运输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及时疏排积水。有条件时,应在人行道和运输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标志;洞外临时便道和卸碴线路要明确技术标准,保证安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