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 第三条 公路分为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图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图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图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图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