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检举、控告权,既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课件-图一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课件-图二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课件-图三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课件-图四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课件-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