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1.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旁站点》(附表一)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 1.3 旁站监理人员应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 1.4 项目监理部在本工地的旁站监理工作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广州市某市政交通项目旅客自动运输系统监理旁站方案-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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