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监理工程师在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完成后能够及时、完整地编写监理工作总结,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制要求和编制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项目监理的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监理服务查验控制控制程序 设计文件编制基本规定 3 职责 3.1 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 3.2 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4 工作程序 4.1 编制要求 4.1.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监理工作总结 2页
监理(二十七)监理工作总结编写规定-图一
监理(二十七)监理工作总结编写规定-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