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联检管理规定

检查中质量、安全问题总数不应少于15条,检查当天应将“联检记录”书面发文至甲方、总包,电子版一并发送相关对接人(方便回复时照片对照)。

上传人: 上传时间:2021-11-04 19:57:38 文档格式:doc 收藏数:0 页数: 2 评论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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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联检管理规定-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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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联检管理规定-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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