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分公司风险经营合同
本资料为建筑企业分公司风险经营合同, 为贯彻 有限公司“ ”的方针,扩展在 地区的建筑市场业务量,现甲方特聘乙方为 有限公司 分公司(简称分公司)经理,将分公司交由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经营范围 在约定的经营期限内分公司的所有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区域为: 地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未设分公司的其他地区。 2、经营项目范围为: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园艺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 。 二、经营期限 经营管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经营方式与原则 实行风险经营,即按甲方规章制度自主经营、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指标核定交纳管理费、超额乙方全额留成、亏损乙方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