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八条 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不论以何种形式组织生产,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二、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施工队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 九、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十、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一、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十二、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 …… 第十二条 工人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不违章作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三、发挥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相互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正确使用作业工具、设备,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班前、班后均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 第十三条 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项目部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 第十五条 现场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与重点。各级抓安全的力度应放在现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搞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组织文明施工,积极争创各级安全文明工地。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应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施工便道通行危险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有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易燃易爆物品,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止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防尘防毒的治理与管理,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按照国家和相关行业的各类施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做好施工作业的安全控制。
某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办法-图一
某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办法-图二
某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办法-图三
某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办法-图四
某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办法-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