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交工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检报告是否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执行,施工总结报告内容是否符合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之附件五的要求,施工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三)检查监理单位质量评定资料是否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执行,监理工作报告内容是否符合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之附件五的要求,独立抽检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四)检查工程实体的外观质量,并对主要指标进行抽查,通过实体工程的抽查,核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工程计量支付资料是否完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之附件三的格式签署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图一
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图二
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图三
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图四
高速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图五
本合同段为**高速公路项目第**合同段,位于怀化地区沅陵县境内,主线起点桩号为K141+700,终点桩号为K149+500,路线长7.8Km。采用的计算行车速度为80km/h,四车道,路基宽24.5m,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桥面净宽:2×净11.00m。沅陵连接线长度4.564Km,路基宽度17m,桥面净宽12+2×1.5,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80km/h。
内容简介 本合同主线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总宽度为34.5m,布置断面为0.75m(土路肩)+3.0m(硬路肩)+3×3.75m车行道+0.75m(左侧路缘带)+3.0m(中央分隔带)+0.75m(右侧路缘带)+3×3.75m车行道+3.0m(硬路肩)+0.75m(土路肩),设计行车速度为120Km/h…………